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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爆炸尚存四大疑问

“7.28”南京化工管道大爆炸已过去数日,媒体作了较为充分的报道,南京市政府举行了数次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称国务院安委办)也于8月1日通报了事故初查原因。事件看似平息,但细观目前已知事实,疑问还有多处。

第一大疑问:丙烯管道被挖断的时间。

据国务院安委办通报,是次大爆炸丙烯管道被挖断的时间为7月28日上午9时30分,这个时间与南京市政府新闻通报截然不同。7月28日下午,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的此时间为当日上午9时56分,次日又说是10时06分。

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泄漏5分钟或15分钟后爆炸和泄漏41分钟后爆炸,当然差别重大。

5月28日的《现代快报》,对与此次爆炸地点相距仅数百米的另一起丙烯管道泄漏事件进行了详细报道,报道中,消防人员除紧急疏散附近数千居民外,还要求现场附近汽车熄火、手机停打,所有带来明火的行为均被禁止。

那么这次呢,从泄漏到爆炸的41分钟里,消防人员按理说也有时间作到这些。那么为何没有作到现场布控?为何没有疏散居民?为何车辆在附近路段能正常行驶?为何饭店能点火造饭引发小爆炸?

第二大疑问:有行贿前科的个人,是如何离奇地成为拆迁中标者的。

原南京塑料四厂所在地块,近期正由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办事处进行商业开发利用。按理说,明知地下有危险的化工管道,该办事处应该公平、公正、公开地找个有资质的拆迁公司进行拆迁才是,但事实却是,最终的中标者邵殿军竟然是借用一家扬州籍公司营业执照投的标。

不仅如此,邵殿军对栖霞区拆迁官员曾多次行贿。该官员落马后,邵也因行贿行为获刑。此次投标时,其缓刑刚刚结束。此人行贿本区拆迁官员,这在该区并不大的拆迁系统内部,应该有许多人知道才是。至少,在投标前查查检察部门的相关系统,也能发现。退一万步,即使没查觉之前的行贿行为,邵殿军用别的企业的营业执照投标,稍加留意就不难发现。

最终,无任何资质的邵,再把工程层层转包。一个需要高专业水准才能进行的化工拆迁,最终像儿戏般进行,不出事才怪。

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办事处如何把的关?在其中充当了什么角色?公众需要知情。

第三大疑问,拆迁费用问题。

当地报纸报道,原第四塑料厂在春节前后支付了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办事处多达1.8亿元的拆迁费用。也有媒体报道,该办事处最终没给拆迁方即邵殿军支付拆迁费用,邵的工钱,由工厂废品抵偿。

这两者有无对应关系?拆迁费用现在花费如何,怎么花的,这背后有没有什么交易?当然不一定有,但政府要给出一个答案。

第四大疑问是死亡人数。

目前公众对死亡人数存有质疑,认为实际数量大于政府公布数量。微妙的是,国务院安委办此次的公布内容中,没有涉及事故伤亡人数。

其实,每次重大事故发生后,民众对当地政府公布的伤亡人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惯性怀疑,去除这种怀疑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公布死者名单和大致死亡情形,如时间、地点等。

2009年“6.30”车祸,南京市政府允许本地、外地媒体进行充分报道,及时发布信息,赢得舆论的好评。是次大爆炸,南京市政府事发当日两次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日再举办新闻发布会,让违法拆迁、爆炸和救助等细节次第浮出水面。

南京市政府这种信息公开的态度和方法,值得肯定。那么,针对上述疑问,何不公开得更彻底一些呢?

【财新网】(记者宫靖82日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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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靖

宫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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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真相》《镉米杀机》作者。15年新闻从业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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